见证签名(用于宣誓书、法定声明、等其它文件)
关于签宣誓书、法定声明、等其它文件的信息。
您必须亲自到总领事馆,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文件。请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待签署文件。所有文件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留空。不适用的栏目应当划去或填写 "Not Applicable" 或 "N.A."。总领事馆将拒绝受理填写不完整或未经领事官员见证而事先签署的文件。
请注意,总领事馆不提供翻译服务。若签署人无法理解其签署的英文文件内容,您须自行聘请专业翻译人员并陪同前往。
签宣誓书
本馆可为在新加坡使用的宣誓书 (affidavit) 提供签字见证服务。请携带以下的材料:
已填写完整但未签署的宣誓书,及其附件 (如有);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如护照或身份证);
任何其他辅助材料
费用: 每份宣誓书 SGD 4元 + 每个附件 SGD 1元 (以等值人民币支付)
签法定声明
本馆可为在新加坡使用的法定声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 提供签字见证服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已填写完整但未签署的法定声明, 及其附件 (如有);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护照或身份证);
任何其他辅助材料
费用: 每个法定声明 SGD 5元 + 每个附件 SGD 1元 (以等值人民币支付)
签其它文件
本馆可为在新加坡使用的其他文件(如授权委托书 (Power of Attorney)、公积金局 (CPFB) 表格等)提供签字见证服务。请携带以下材料:
已填写完整但未签署的文件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护照或身份证);
任何其他辅助材料
费用: 每个文件每个签字人 SGD 16 (以等值人民币支付)
